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吗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哪些?
2021-04-02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吗
刑事证据的类型包括很多,常见的就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等。而不同类型下面,又是具体包含了详细的证据的。那么,这其中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吗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录音能否作为刑事证据
视听资料是一种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得的证据,是一种新兴的独立的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信息资料,根据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视听资料主要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贮存的资料,以及其他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视听资料主要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对有关声音和形象的记录形成的,它以声象的动态复原来反映案件事实,其主要特点是:直接性和逼真性强;稳定性强;容易伪造,不能盲目相信。
二、电子邮件能否作为刑事证据
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就是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E-mail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成立与否的一种有效证据。在我国已有法院将E-mail作为一种证据采信,并据此定案。“当事人曾否认自己给对方发出过财产情况的E-mail,后经核对E-mail地址的ISP备案,与该当事人的情况一致,并作出判决,结案后该当事人服判。”
当然,我们不能只凭一部单行民事法律的规定及某些审判实际做法来推定E-mail已经可以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证据使用。但是,可以预见,根据E-mail所具备的证据属性和刑事诉讼发展的迫切需要,它必将被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之中,成为刑事诉讼证据种类中的一种。为此,就要求法学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专家、学者,尽快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后,大家应该了解到,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但此时,要想法官采纳该录音证据的话,也是需要证明符合证据三性的,不然的话即使收集该录音证据很麻烦、很复杂,最终也是不能对案件事实提供证明,对当事人来讲也是不利的。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哪些?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中,证据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人们把证据按照与案件之间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种。那么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哪些就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包括了:
1、当事人的陈述。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如署名的反动标语;被害人所记载的遭受某人侵害的日记.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如公共场所安装的监控录像.其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如某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这时上述物品以其所处的位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从而成为直接证据。
二、间接证据
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它包括:
1、影视资料,录制的小视频,拍摄的影片...
2、口供,被审问时的记录
3、证人证言,有出面作证的个人或者语言
4、物证,有明确的物品证明
5、笔录,记录的笔记等
6、时间,证明某人某事的时间点
7、地点等。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在一起案件中,只要能够证明这个案件的事实,都可以称之为证据。直接证据就是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它不需要经过推理就可以得出。而间接证据则是需要经过推理,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直接证据在案件中虽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间接证据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