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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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在检察院取保候审吗 没逮捕取保候审吗

2021-05-12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诈骗罪在检察院取保候审吗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没逮捕取保候审吗

没逮捕也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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