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死刑可以改判无期徒刑吗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

死刑可以改判无期徒刑吗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

2021-05-14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死刑可以改判无期徒刑吗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死缓。

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存在重大立功表现时,才有可能被改判死缓。

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2、重大立功表现则是: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行为;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死刑犯检举揭发的犯罪案件必须与自己犯罪危害性同等,即也是处死刑的案件,方可从轻、减轻处罚,系重大立功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

一、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不执行,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内的申请;

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根据本条规定,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方可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已经暂缓执行,一般没有发生以上的情况相违的情况,不恢复执行。

三、行政拘留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公安机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本身就是因为当事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所以,暂缓行政拘留以后还会不会执行的这个问题得看行政复议的结果。如果上级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都认为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决定是正确的,还是要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决定的。

©2024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