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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信访

2025-10-21济南知名刑事律师

信 访‍‍‍‍‍‍

释法说理法庭外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作为一种维护合法权益的非常重要和主要的方式,如何正确行使信访权,在不断推进社会法治化的当下体现地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被重视。信访不当,轻则容易给自身的正当维权造成阻碍,重则可能造成行为违法。


关于信访的一些基本问题,笔者结合有限的工作实务,认为有必要作一下梳理总结。


如何提出信访


1.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信访


· 信访办(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

· 各机关、单位内设的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

· 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事项,向相关政法部门提出

· 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2.信访的形式有哪些


信访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


建议最好通过书面形式信访。


3.信访要特别注意些什么


·书面信访应写明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

·诉求合理;事实清楚,合法合规;事由合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信访事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依法依规,逐级信访。


如何受理信访


1.信访登记。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


2.转送信访事项。信访办(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在15日内将信访事项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3.相关机关、单位收到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的,对于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4.对信访办或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如何处理信访事项


对一般的申诉求决类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不服处理结果如何进行救济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对信访工作中违规问题如何寻求监督


1.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发现有关机关、单位存在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照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照规定登记;

(二)对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



4.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 

(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



【律师言】

越简单的规则背后往往是越复杂的现实。现实中的信访路上总是面临种种不常规的问题。相当程度上的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形成规范性的信访秩序上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当是倡导依法依规信访最具引导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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