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拒绝辩护怎么处理?死刑案件辩护需要注意什么?
2020-11-29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死刑犯拒绝辩护怎么处理?
在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自暴自弃,或是因为经济条件,或是自知已犯大错不可挽回等原因,拒绝辩护的现象时有出现。当被告人拒绝辩护时,该怎样处理,不仅是被告人的近亲属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法院需要处理的问题。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必须有辩护人
根据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在拒绝辩护时,人民法院是必须为其制定律师进行辩护的。尽管原则上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是享有独立、完整、无理由限制的拒绝辩护权,但这个该项诉讼权利的行使不是绝对的,为了充分保障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能正确、全面行使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利,法律设置了强制辩护制度。通俗讲,就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必须有辩护人,该辩护人可以是自行委托的,也可以是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解决辩护,法院如何处理
根据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在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准许。
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中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一次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如果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时,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拒绝辩护的,无论有无理由,法院都不予准许,继续由指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时,在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诉讼中,实际上是不能拒绝辩护的,无论犯罪嫌疑人愿不愿意,法院最终都会制定辩护律师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进行刑事诉讼,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
死刑案件辩护需要注意什么?
很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免死”。但辩护律师就能要怎样做才能免死,律师要注意哪些内容才能让当事人免死呢这对很多人而言,往往无从判断。
律师在死刑辩护要注意的内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不能判处死刑,且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若是是孕妇的,不能判处死刑;若是精神病发作时犯罪的,是不受刑事处罚的等。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坦白和立功情况的,是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的。有可能不用判处死刑。
3、共犯犯罪中被告人是否是从犯,胁从犯。
4、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若是正当防卫的,不受刑事处罚。若是防卫过当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等。
5、查找指控被告人的证据是否充分,合理,真实,齐备。
6、看被告人的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是否较大。
7、看起诉书在法律中是否存在问题。
8、看被告人的口供是否真实,有没有收到严刑逼供,诱供的情况。
9、看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如被害人加害在先,引起犯罪嫌疑人加害;如被害人激化矛盾,引起犯罪嫌疑人加害的。
这些内容,在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中,是可能使犯罪嫌疑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也都是有可能让犯罪嫌疑人“免死”的理由,辩护律师都非常慎重进行处理。如果辩护律师未能全面注意到这些内容的,就不够专业,就是不认真负责,情况严重的,甚至可以说是“谋财害命”。我们建议在找刑事辩护律师时,尤其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一定要非常慎重,不妨多咨询多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