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定证据种类是什么?法律规定证据的三性是哪些
2020-11-28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定证据种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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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难免出出现摩擦。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为财产分配引起纠纷,或者人身关系导致无法协商解决的事就可以申请民事诉讼。而当法院在审批的过程中,为了能合理作出判决,都会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诉讼事件提供有效的证据,那么大家知道民事法定证据种类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形式有七种:
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图画或符号
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借条、信件、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单据、车票等。
2、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受损的物品、当事人有争议的物品、侵权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等。
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录音、录像、电影胶卷、传真资料、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等。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诉讼参加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所作的 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当事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可以作为证据。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解决专门问题,聘请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的结论性意见。
7、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审判人员对现场和物证进行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
法定证据
其基本内涵是指一切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对证据的取舍和运用均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在诉讼中只需依据法律的规定被动、机械地计算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的规定并据以认定案情,而无权依照自己的认识和思维自由判断证据。法定证据制度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是与神明裁判衰落后司法力量为追求案件实质真实而导致的恣意司法密切相关。
在民事诉讼的案件中,法院为了能在审批的过程中,能合理作出判决,都会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诉讼事件提供有效的证据。作为证据,我们都知道他是为了证明案件的有理依据。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了解了民事法定证据种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之间联系我们。
法律规定证据的三性是哪些
一、证据的三性是哪些
1,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引起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也可能由文字或者某种符号记载下来,甚至成为视听资料等等。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最基本的特征。
2,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其自身的存在单独或与其他事实一道证明保证案件真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作为证据的事实与要证明的事实没有联系,即使它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3,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二、申请证据保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根据。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同时进行证据保全。
4、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案件的证据要求必须要具有三性,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对于非法手段收集而来的证据是需要排除的,这也不能作为定罪处罚的证据。格外,在一些民事案件中,若是证据可能出现灭失的风险,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