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第一审期限是多久 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020-11-30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案件第一审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中止诉讼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或执行的期间;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制裁责任人的角色任何人都不能代替。诉讼是解决刑事案件的最佳手段,对于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要区分是采取的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往往在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的时候,才会通过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上就是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怎么样的相关内容,更多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